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维权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部分采矿许可证过期自行废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有关规定,经2020年7月6日第11次厅长办公会审议,西安鹿缘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矿泉水井等10个采矿许可证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已自行废止现予以公告。

  附表:陕西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度第一批)过期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清单.xls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1222/49421.htm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法制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法制 tdwq.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