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维权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河道耕地和湖区耕地套合统计技术规定》等3个技术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为确保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有关河道耕地和湖区耕地数据、湿地数据、耕地种植情况的真实性、可靠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河道耕地和湖区耕地套合统计技术规定》《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湿地数据比对核查技术规定》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种植情况比对分析技术规定》,并委托相关单位据此开展比对核查和分析工作,现予以印发,请在相关专项比对核查和分析工作中执行。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附件:

  1.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河道耕地和湖区耕地套合统计技术规定

  2.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湿地数据与第二次全国湿地调查数据比对核查技术规定

  3.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种植情况比对分析技术规定

  

  


原文链接:http://dnr.gxzf.gov.cn/show?id=74049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法制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法制 tdwq.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46 15311203816 010-56212739 15311203807 010-53387132
监督电话:1326973820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xcgbfz@163.com  客服QQ:3610847436 通联QQ:350447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