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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大莱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使用龙口省级森林公园林地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20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大莱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占用龙口省级森林公园的请示》(烟自然资规呈〔2021〕115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大莱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使用龙口省级森林公园林地。该工程涉及龙口省级森林公园林地0.0369公顷,占用公园边缘地带,对公园风景资源、生物多样性及旅游活动影响轻微。

  二、你局要督促工程建设单位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等审批手续。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监管,确保对生态影响的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107/t20210720_3676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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