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整治“问题合同”守护村集体“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效益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灵川县农业农村局紧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发包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围绕“违规包”“人情包”“权利包”等开展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村在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合同签订主体不明确、程序不规范、超长期、超低价、租赁未签订合同等问题。
灵川县农业农村局以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为切入口,建立起县、乡、村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三级联审”机制。村级成立合同清理小组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清理;乡级成立合同清理小组,对村级合同进行审核;针对上报的问题合同,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组织、财政等10个部门进行审查,并由司法部门进行合法合规性把关。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排查合同713宗,涉及金额12550.7万元;发现问题合同77宗,其中超长期8宗、超低价1宗、合同主体不是村集体33宗、资源资产交易未进公开市场交易28宗、其它7宗。通过解除合同、重新签订、挂网竞拍等方式,77宗问题合同全部完成整改,涉及金额583.2万元,同时将结果在各村《阳光公示栏》进行公开。灵川镇甘棠村2个门面通过线上公开竞价交易,年租金从3000元上涨到6000元。
看到“问题合同”整治成果,一些村民高兴地说,“以前村集体出租门面一份合约管几十年,现在规范起来了,还接受我们的监督,我们就放心了!”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194371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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